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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1-17 10:56:48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1.15

在线填写,未开通账号的请与科研处联系(发送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邮箱至yxykyk@stu.edu.cn(附属医院申报者请与各科教科联系)

2.10

1、提交项目申请书初稿,科研处组织专家审核;

2医学科学部(申请代码1H开头)项目初筛(已获得过国家基金项目资助除外):请务必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初稿(附属医院由科教科汇总后上报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组织初筛,遴选通过方能申报医学部项目。

3.5

1涉及科研伦理的院本部老师请同时提交医学伦理审查申请yxykyk@stu.edu.cn,附属医院申请者请按照各单位时间进行;

2、涉及动物伦理的院本部老师请同时将伦理申请表发送至实验动物中心(ymxie@stu.edu.cn),附属医院必须由科教科汇总后统一发送。

3.10

申请者系统提交标书进行人员超项检查,同时科研处和附属医院科教科进行第一次形式审查后返回修改;

3.16

科研处和附属医院科教科进行再次形式审查后提交

3.18

科研处最后汇总至汕头大学,生成清单上报基金委

请注意:为避免网络堵塞,汕头大学将申请的最终截止时间定为2023年3月19日(即信息系统已设定限制,逾期将无法提交申报书),请各单位、各申请人注意按时提交。

二、项目申请类别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同意函、推荐信、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指南》相关的资助范围、领域、要求等撰写申请书。

2. 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

(2)新增: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2。其中: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的(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3. 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1)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按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其中对单价超过50万元(含)的设备费详细说明,对不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涉及到合作研究单位的,要对合作单位的资质、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资金外拨情况进行必要说明,同时提交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见附件)到科研处备案留底

4.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请务必登陆系统更新2023年度个人简历,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简历版本)。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新版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如实。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023年,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深入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3.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所在依托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系统全部人员单位均填写汕头大学)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须提前签订项目合作申报协议。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4.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5.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6.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应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7. 2023年起,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南》。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88900416

 

 

科研处

2023.1.17

附件1:合作协议模板.doc

附件2: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doc